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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篇
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讨论
截至1998年底,国有企业累计剥离下岗职工1350余万人。1999年6月,再就业服务中心有下岗职工550万人�
��按平均每个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减轻2400元负担(全部人工成本为3600元,国有企业负担三分之一)计算,预�
��仅1999年一年,就为国有企业减少人工成本支出132亿元。
1998年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累计已经达到1350万人(1997年底国有企业累计职工下岗900万人,再加上1998年新下岗450万人),相当于1998年底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19%
1999年上半年,下岗职工再就业率由1998年的52%下降到27%。在总体水平明显下降的情况下,老工业基地、国有工业单一城市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显得更加困难。
是一些地区不少所谓进了中心的下岗职工没有签订合同。中央的要求是下岗职工先签订合同,再进入中心;而许多地方的做法
是先把下岗职工都圈进中心,然后边做工作,边签订合同。我们调查发现,至今仍然大约有15%-20%的下岗职工没有与�
��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合同。
有些下岗职工死活不愿进中心,有强烈的“国企情结”,其中有感情问题,也有对劳动力市场的恐惧。这些下岗职工一般年纪偏大,认为进了中心今后很难实现再就业
要抓紧完善社会保险体系
充分培育劳动力市场,加强劳动执法监察


劳动保障制度